近年來,手機業務的“副產品”增值業務層出不窮。日前,記者從市消協了解到,運營商對增值業務和短信息業務的種種不規范經營行為已成為消費者申訴的熱點,其中隱含的各種消費陷阱也在不斷翻新。
問題一:
“有望中獎”讓陷阱更隱蔽
“試手氣!回復‘T’即可搶取50元、100元等話費,還有索尼數碼相機等你來贏取”、“幸運砸蛋好禮送不停,回復‘Y’砸中銀蛋即得50元話費,信息費0.5元/次;回‘T’砸中銅蛋即得30元話費,信息費0.1元/次”……不少消費者向記者反映,最近,經常收到類似短信。
“一按到底闖關題(有趣數學題):兩數字相加是9,相減是3,相乘是多少?a、18;b、11?;刈帜复痤}即有機會獲得100元話費。信息費0.1元/條。”日前,記者在市民王小姐的手機“短信收件箱”里看到了這樣一條短信息。
“我當時覺得這題挺有意思,而且參與答題還能得話費,于是就回了一條。”王小姐說,但沒想到,對方緊接著又發來了另外一道文學類問題。“這些題看起來有趣,實際上都很簡單。就這樣,我連續答了四五道題,可對方的問題似乎源源不斷。最后我發現,他們在短信中說的是‘有機會獲得’,也就是說,還要參與抽獎,只有抽到了才能得到話費。可是,真的有人能中獎嗎?”
“這個很難說,不排除有些短信公司借虛假中獎,以此套取短信費的行為。”針對王小姐遇到的問題,工商部門有關執法人員分析說,該類短信陷阱設置得更加隱蔽,執法部門查處起來也比較困難。
問題二:
“往期話費無法查詢”導致索賠難
“真可氣!我的手機莫名其妙被扣了近千元的包月業務費,可運營商卻以查不到從前的話費記錄為借口,只答應退給我360元話費。”在我市一家手機業務營業廳內,市民張先生氣憤地告訴記者。
據了解,張先生現在所用的手機卡號是2006年辦理的。由于工作較忙,他平時很少關心自己的手機話費。2013年元旦前夕,張先生到營業廳辦理手機業務時,順便打印了一份自己最近5個月的話費詳單。這一看,還真發現了問題。其中有一項資費為包月15元的增值業務,自己分明沒有訂制,但這5個月卻一直被連續扣著費用。于是,他拿著話費單子來到服務臺,經過查詢得知,其實,該項增值業務早在2011年以前就已經存在了。只是由于張先生一直沒有查詢過電話費,才一直沒有發現。
張先生認為,該業務是運營商在用戶不知道的情況下私自強加的,于是要求退款。運營商也表示同意退還部分費用,但是,僅限于2011年1月至2012年12月這段時間,因為“從前的話費詳單我們不保留,已經無從查詢”,所以,那部分費用只能由消費者自行承擔。
問題三:
垃圾短信和騷擾電話隨時來
市民劉先生最近也被一項手機增值業務困擾著。2012年下半年的一天,他正在接待一位重要客戶,突然,手機響了起來。“您好,我給您打電話是想邀請您體驗我們公司最近推出的一項新業務。如果您參加體驗,在石家莊當地的一些主要商場、超市購物就可以享受打折優惠……”劉先生發現對方是名陌生女性。
聽到對方又開始喋喋不休地介紹起自己的“新業務”,劉先生打斷了她,說道:“嗯、嗯,好了,我知道了。我現在很忙,你晚點兒再打過來吧。”說完,就掛斷了電話。
然而,幾個月以后,當劉先生查詢話費單時,發現自己不知何時已經使用了該購物打折業務,并被扣了話費。而對方確認訂制的依據,居然就是自己當初“嗯、嗯”的兩聲語氣詞。
“我當時正和客戶談一筆很重要的生意,根本就沒聽清楚那個女的說了什么。最近,我經常接到這樣的騷擾電話,不分時間、不分地點地打過來,真是煩死人了!”劉先生說道。
工商部門:
一個月受理增值業務投訴300多起
據市工商局網絡和交通市場監督管理分局有關負責人介紹,去年,該分局積極從市場巡查、受理消費者投訴、接受群眾舉報等途徑尋找線索,重點開展了對全市通訊網絡運營商、聲訊短信市場、互聯網市場、通訊器材市場檢查整頓工作,查辦了一批案件。在其開展的通訊行業維權熱線受理活動中,僅一個月時間,就受理各類電話增值業務投訴300多起。案件涉及多家短信供應商,強制提供增值電信業務服務成為了人們投訴的熱點和焦點。
從我市消協和工商部門受理電信用戶的投訴和申訴情況看,運營商的短信不規范經營行為主要表現在五個方面。一是部分“SP”(信息內容提供商)虛假宣傳,收費標準不明確,向用戶發誘導性的信息內容,使用戶誤訂,參與游戲、競賽等活動,從而收取費用;二是個別電信運營企業及一些“SP”在推廣業務時采取先免費試用,免費試用期滿后,在未征得用戶同意或未對用戶進行任何提示的情況下,按包月收取費用;三是企業未經用戶同意,擅自給用戶開通秘書臺、天氣預報等服務,用戶取消方法比較麻煩,引起用戶不滿;四是垃圾信息繁多,困擾用戶,影響了用戶的正常生活與工作;五是用戶已退訂的短信業務,反復產生信息費,向運營企業投訴后,得到的答復往往是用戶在幾個月前曾經訂制過。
使用增值業務應多加防范
明明白白消費是人們在消費行為中維護權益的根本,因此,人們在選擇短信或增值業務時,應當對其收費標準做到心中有數。
業內人士介紹說,目前,我國對短信通信費實行市場調節價,由電信企業自行確定。用戶之間發送短消息,發送方只需繳納短信通信費,接收方免費。競猜、包月、訂閱類、廣播電視互動節目等短信息服務業務,實行疊加收費,即短信通信費加信息費。信息費也實行市場調節價,由信息服務業務經營者自行確定。用戶在發送這類短信前,信息服務經營者必須事先告知用戶收費標準。包月、訂閱類短信,信息服務業務經營者應事先向用戶請求確認,且請求確認消息中必須包括收費標準,若未經用戶確認反饋,視為用戶撤銷服務。
目前,我市手機用戶對短信和增值業務的投訴主要集中在資費上。為此,業內人士提醒,用戶在定制和使用相關業務時,應多增加防范意識,以避免被多收費和亂收費。
應注意以下幾點:用戶收到由不熟悉的電話號碼或者非普通電話號碼發來的短信,應提高警惕,不要輕易回復,謹防上當受騙;對于信息服務業務經營者發來的業務推銷誘導短信,應謹慎打開,不要回復,以免掉入短信消費陷阱;對業務宣傳中未按規定明示資費的短信息服務業務,用戶最好不要選擇使用;用戶應定期查詢交費單據或者話費清單,發現問題應立即向電信企業進行咨詢和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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