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微博爆料稱超市擺貨有規律:快過期的放前面,新鮮的放后面;與人視線同高度的商品往往利潤較大。微博稱,這在業內是通用的法則。
位置越好商品越貴?
昨日下午,記者在福州市區幾個大型超市里發現,奶制品、肉制品、面包等保質期較短的食品基本遵循“生產日期越早,陳列位置越前”的規律。在工業路一大型超市中,記者發現冷柜中的奶制品,生產日期均是9日之后。而陳列出來的奶制品,9日生產的奶制品放在最前面,之后的生產日期依次為10日、11日。
正在挑選牛奶的陳女士告訴記者,她選購奶制品等保質期較短的食品時,一般會查看生產日期,但不會刻意尋找生產日期最近的食品。記者發現,10分鐘內選購奶制品的5位顧客,無一例外地都拿了陳列在最前面,生產日期相對較早的產品。
在另一家超市的咸鴨蛋售賣區,與記者視線齊平的那一排咸鴨蛋售價最高,為21.8元,向下依次為19.9元、13.5元和13.5元,而這種情況在各個超市的商品陳列中很常見。
商家遵循利潤優先原則
記者就此采訪了一位專門從事商品陳列的陳先生。“商家遵循的是利潤優先原則。”陳先生說,根據營銷學,陳列師會根據顧客的習慣和拿取的方便,將整個空間分為上、中、下三段,與顧客視線齊平的那段為黃金位置。冷柜的高度一般不會過高,所以它的黃金位置為上段,陳列原則是位置由上至下,價格由高至低。而高度過高的貨架,它的陳列原則為中段價格最高,上段和下段的價格較低。“黃金位置因陳列商品而異,比如3周歲以上兒童,他們可以自己選購玩具、零食,這樣一來下段就成為黃金位置。特別是一些家長不愛買的兒童商品,小孩們就會自己去拿取。”陳先生說。
陳先生稱,超市常把貨架最顯眼的位置用來陳列高利潤商品、銷售量較大或者知名度較高的商品,最上層通常陳列需要推薦的商品,下層則通常陳列銷售周期進入衰退期的商品。“保質期較短的食品按照生產時間,由早到晚依次陳列,主要是考慮到在保質期前將食品售賣出去。”陳先生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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