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經濟之聲報道,年底電商大促銷來臨之際,一條“淘寶網出售多種傷人器械”的消息,把淘寶推上風口浪尖。媒體報道稱,管制刀具、射穿門板的弓弩、威力巨大的改裝仿真槍等危險品,都能在淘寶網上買到,一家商戶甚至一個月賣出500多只電警棍。果真如此,是淘寶監管疏漏?還另有原因?10日,淘寶方面回應稱:監管沒有放松,案件正在調查。淘寶網相關負責人陳洛安表示,針對媒體的相關報道,集團正在調查取證:
陳洛安:看了下記者購買的商品,從表象上看商品沒問題。通過深入溝通,發現商家掛出的東西和銷售商品,并不是同一個東西。
記者:媒體報道中,涉及賣這個的店家,對他們有處理么?
陳洛安:我們還在調查中確認,因為媒體并沒有給出具體賣家的名稱。
記者在淘寶網上搜索:“電棍”、“弓弩”、“仿真槍”等關鍵詞,一些顯示為“沒有結果”或兒童玩具類商品。乍一看,并無蹊蹺。但據記者了解,違規賣家大多會通過一些模糊的暗示,銷售產品。比如“多功能個人防護手電筒”,意思就是“電警棍”。對于有興趣并進一步詢問的買家,賣家會提出,在指定聊天工具中進行交流。之后,才會給買家發來相關的詳情鏈接或者產品的使用視頻。對此陳洛安說,淘寶的監管從未間斷
陳洛安:淘寶網目前在線商品約8億件,對違禁商品有個監管(數據)庫。里面有21大類,4萬多件違禁商品。處理上,一類是我們員工排查,另外通過機器做規則,對發布這類商品的商家給予下架和封店。
相關法律規定,違法產品和價款要予以沒收,同時對買賣雙方要進行相應的處罰。甚至可能負刑事責任:如賣家可能涉及非法經營罪,量刑在3-7年。具體要根據所觸犯的法律關系判定。而淘寶作為交易平臺和第三方,是否應承擔連帶責任?
法律專家包華認為,電商平臺不同于傳統賣場,應本著“善意履行”原則。在履行事先監管提示,事中處置和救濟的義務后,不承擔連帶責任:
包華:一般的商場它的商家數量有限,銷售的產品數量也是有限的,經營方承擔更高程度的檢查、監督責任,但是一般的網商,尤其像淘寶這樣國內最大的電商,經營戶幾千萬,讓一個運營公司去逐一核查,可能性就非常小,這個雙方是互動的一個關系,消費者有審慎義務,淘寶也有主動提示的義務。
中國電子商務平臺正處于轉型期。早期“拓荒”年代,需要靠交易數量激發行業“爆發力”;當市場增長到一定規模時,品牌、質量就成了市場瓶頸。電子商務專家魯振旺認為,隨著體量擴大,健康的消費市場,要靠技術為基礎的一套體系來解決。
魯振旺:技術可以解決80%的問題,20%靠規則解決。相應的處罰措施、紅黃牌制度等。早年Ebay也有這些問題,比如向未成年人賣酒,還有其他的非法用品在賣。它們也是在規則上不斷修正,(現在)處于一個合理的階段。這些都是下一步淘寶要轉型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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