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到微信商城,微信上建商城,把通訊錄里的好友當成消費者,這個邏輯很好,但結果一定不好!企業建設微信商城 是時候了?答案現在看來還是否定的,小編來分析一下企業間微信商城的弊端。
1、需求不足,2、成本太高,3、消費者習慣不足……
微信商城目前就是個概念,當下的目標只能是資本市場融資,就像O2O這個傻逼概念,原本是位置營銷的solomo的衍生詞,本就是個營銷提案中出來的概念,在線到店鋪,結果牛逼吹大了,很多互聯網創業者原本只是基于消費者興趣開發的網絡應用,結果一碰到O2O就感覺不光可以做個互聯網產品賣廣告,賣服務了,還能賣貨,這下好呀,錢都能賺了,但是這個過渡服務并不是定義在IT技術驅動層面,而是定義在營銷層面,消費者就那么多,本來網購人群面對眾多選擇時就容易產生選擇障礙,O2O更是毫不吝嗇的把這個邏輯放大到無限,我真心試過打車軟件,最終我發現打車軟件給我提供了幾個司機師傅之后,我就再也不用了,直接打電話問師傅你在那里?比打車軟件簡單多了,如果司機師傅不在附近,司機師傅一個電話打給同行,我也就是解決了打車問題,讓我如何再用打車軟件?
打著O2O概念的各種服務給我建立了陌生的快捷交互,但是,我依然認為,O2O回歸本質也就是個【方式】的統稱,既不是商業模式,因為O2O沒有商業盈利內容的差異化競爭力;也不是服務,因為除了信息交互,O2O在實際的服務中并不屬于必要的執行環節;更不是管理,O2O如果強制設計到組織行為中,并不能保證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相反有可能為了這個概念,整個組織要么增加時間成本要么增加IT成本;如果O2O都不是,回歸本質就是個方式,一個思考服務消費者的思考方式,也就止步于此,那么后面呢,面對這種信息與物質的轉換,面對在線與實體店鋪的交互,該怎樣把握呢?
記住對于我們商家來講:降低成本,提高效率是避無可避的關鍵!
對于服務消費者來講:滿足需求,而不是滿足要求!
所以,微信可以有商城,我們卻沒必要那么急著去做個微信商城,誰知道能告訴我微信下一站是什么?
信息交互模式的發展并不是交易方式的改變,我們做電商的說到底還是賣貨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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